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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纺织大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付费规定
2017年03月24日 14:30    点击:[]

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付费行为,适应学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需要,贯彻《省物价局、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鄂价工服规[2012]149号)的精神,对我校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,凡涉及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咨询业务的,统一在学校纪监审部门办理咨询业务合同,并按该付费标准计取费用。

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

咨询项目

收费基数

划分标准(费率‰)

500万元以内

(含500万元)

500-3000万元

(含3000万元)

3000-6000 万元

(含6000万元)

6000-10000 万元

(含10000万元)

10000万元以上

1

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

控制价

4.5

3.5

2.5

1.2

0.5

控制价编制

(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)

控制价

3.5

2.3

1.2

0.8

0.5

控制价、工程结算审核

审减(增)额

7%

2

工程预算、标底编制

工程造价

5.0

4.0

1.5

0.5

0.2

工程预算、标底价、

结算审核

审减(增)额

7%

3

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

松散型跟踪审计

工程造价

1.0

0.8

0.6

说明:

1、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。

2、第1项中,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控制价单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的70%付费,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一并编制、控制价500万元以内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70%付费、500万元以上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60%付费。

3、第2项中,工程预算或标底的编制,工程造价500万元以内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、500万元以上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70%付费。

4、“工程控制价、预算、标底价、结算审核”按以上付费标准计费不足:工程造价100~500万元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计,工程造价500~1000万元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计,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计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。

 

 

 

 

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

上一条:关于规范学校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
下一条:武汉纺织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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